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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3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232.事件緣由:由於全球太陽能市場競爭仍然激烈,而台灣地區去年下半年起卻又遭受美國課徵反傾銷稅,使得太陽能電池價格再度下跌,導致公司有必要整併中科后里廠以進一步降低成本,故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本公司中科后里廠廠房及其附屬廠務設備,並擬於104年8月13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本案,為使中科后里廠順利移交予買方,預計於民國104年7月20日起該廠全面停工不再進行生產,人員依其意願狀況將於104年7月至9月調回湖口廠,或按勞基法辦理資遣,部份機器設備將移回湖口廠以增加湖口廠之產能,其餘部份計劃尋求適當對象以技術移轉、整廠輸出等方式處分。3.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、產量比較:本公司中科廠近三年度產量:101年: 8,132kpcs102年:14,500kpcs103年:15,222kpcs停產後預計產量降為0pcs4.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、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:停工廠房年產能18,000kpcs,103年年產量約為15,222kpcs,佔103年度全公司營收37.7%。停工廠房部份機台將移至湖口廠區,對本公司未來之產能僅影響11.36%。5.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:不適用6.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:不適用7.決策過程:經民國104年6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。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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